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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仕乐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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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能全方位的保障您的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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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凯仕乐的代理商?

你愿意与凯仕乐公司合作吗?你想了解凯仕乐公司代理权获得的程序吗?现在我们就公司的代理程序做详细的说明:

1代理商的类型:

凯仕乐公司的代理商共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1一级代理商(省级代理商)

1.2二级代理商(地区市或二级城市代理商)

1.3专营商(卖凯仕乐产品的零售商)

2成为凯仕乐代理商应具备的条件:

2.1一级代理商:

2.2五年以上同行经历,并具备较强的市场管理与营销策划能力(能独立组织网络扩展与终端促销工作)

2.1.2熟练掌握按摩产品的操作模式,并对凯仕乐品牌充满信心。

2.1.3拥有以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经济实体,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2.1.4资信状况良好,实力雄厚,负债总额应低于资产总额的30%

2.1.5遍布全省各市的销售网络。

2.1.6拥有较为专业的市场,财务及客户服务团队。

2.1.7辖区内A类终端(知名度高、购买力强、年销售额达到1.5亿元的综合性商场)的进场率不低于80%。

2.1.8思维敏捷,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不因循守旧,固步自封。

2.2二级代理商

2.2.1三年以上同行操作经验,并具备基础的市场管理知识。

2.2.2对凯仕乐品牌有信心,并对销售终端扩展有丰富经验。

2.2.3资信状况良好,没有非正常负债。

2.2.4两家或两家以上销售终端,网络覆盖率应不低于辖区综合性商场总数的70%

2.2.5拥有不低于四人的市场管理与客户服务团队。

2.2.6思维敏捷,不因循守旧。

2.2.7具备相关的促销能力。

3.代理权获得程序:

通过以上的了解,您如果具备以上条款中的相关条件并愿意成为凯仕乐的代理商,那么请您继续关注获得凯仕乐公司经销权的程序。获得凯仕乐公司的经销权,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步骤:

3.1代理意向的传递:

您可以通过电话或E-mail或来公司考察洽谈的方式与公司的国内贸易部取得联系,向相关大区经理转达您的合作意向。

3.2代理资格的申请;

3.2.1大区经理收带您的意向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向您传真《代理商加盟申请表》及《代理商资格评估表》

3.2.2如实填妥以上表格后,请回传我司,作为资格出审及建立客户资料档案的依据。的相关、数据做一些确认之后,您应该向我们提供《意向市场调查报告》与《市场扩展计划书》,让我们对您的操作计划有一些初步的了解,并提供贵处经营过程中使用的三证复印件备案。

3.3代理权的初步确认:

3.3.1基础性的资料提供完毕后,公司内贸部将会对客户的代理要求进行评审,评估通过后客户将会收到我司内贸部传真的,《试销确认函》。

3.3.2试销期一般为三个月,也可以视你个人在试销过程中的业绩进行适当的调整。

3.3.3试销期间,是一个大家互相了解,磨合的过程,试销期客户暂不享有公司的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在试销过程中,客户应按《市场推广计划书》中的方案及凯仕乐公司内贸部的要求,进行市场推广扩展要求。

3.3.4试销期内,公司将维护试销客户的代理权限,实行独家经销,不搞一片多点。

3.3.5试销期结束前的5天内,试销客户应向公司提供试销期应运分析报告,大区经理将会对试销情况进行评定,以确定代理权的最终授予。

3.3.6确定代理权之后,公司将会向代理商颁发授权委托书,并签定年度代理合同,以文本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将协助代理商进行全面的市场推广工作,代理商也将会在合同期内享受到公司的各项优惠支持政策,具体条款参照《经销商手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

3.3.7合同签定后三个月内,公司将进行市场考察工作,实地了解代理商的网络建设及品牌推广情况,并对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的意见,以促使销售提升。

3.3.8在试销期内, 有违规操作行为的(不执行公司物价政策低价倾销/跨区域冲窜货等)公司将在查证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发出违规统通知书,超过规定时间未予纠正的,公司将取消其试销资格,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

4.凯仕乐代理商的应运职责:

4.1爱护凯仕乐品牌、积极推广凯仕乐品牌,并坚决抵制有损凯仕乐声誉的行为。

4.2将凯仕乐作为主力推广品牌,不得置凯仕乐于从属之地位。

4.3配合公司执行相关营销政策、制度,推广市场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4.4积极开拓,完成年度销售目标。

4.5对二级批发商或终端零售商进行管理,并协助他们解决销售难题,帮助他们进行终端卖场的拓建工作。

4.6推进培训工作,帮助二级批发商或终端零售商进行管理与销售的提升。

4.7按月向公司传递销售报表,经常性的反馈市场信息及竞品态势,为公司的合理决策提供依据。

4.8维护品牌形象,遵守市场,不违规操作。

4.9做好日常的客户服务工作,减少或避免顾客投诉。

5代理权的继签与撤消:

以公司经《经销尚手册》及《代理合同》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以上各条款涉及的内容,凯仕乐公司营销中心拥有最终解释权。


《销售合同》附件

经销商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开拓市场、共创品牌,加强对各经销商的管理,优化销售网络,增强经销商对公司的信心,使之与公司共同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签约制度

1、经销商实行一年一签制,签约经销商必须严格按经销合同规定的相关体系实施市场操作。

2、经销商应根据具体情况及经销商的市场运作能力,在所管辖的地区内的专卖店不少于1家、店中店5家,并将管辖的各分销商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一套完整的客户资料管理体系,上报总公司备案,以便公司随时查阅。

3、经销商须按经销协议的规定努力完成业务目标,销售额必须达到《经销合同》规定的80%,在完成市场目标的同时,还应认真搜集市场信息,及时反馈给公司。

二、销售制度

1、为维护各方利益,维系价格市场,各级经销商应积极配合,销售价不得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零售报价,不得未经公司许可私自抬高或降低售价,低价倾销冲击市场,严重影响公司品牌形象、阻碍市场发展。

2、在销售过程中如有团购等特殊情况需降价销售的,必须向总公司申请销售价格。

3、经销商如需网上销售、电视销售的,其标价不得低于公司指导价格,且必须向总公司申请批准备案。

3、经销商专卖店内不得陈列“凯仕乐”品牌以外的产品。

4、经销商不得销售假冒凯仕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系列品牌产品。

5、经销商要维护公司形象,售后服务必须到位。

三、销售区域

1、所有经销商必须严格按照所签《销售合同》书中规定的销售区域进行销售,不得有跨区销售等窜货行为。

2、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各级经销商须对下级分销商、零售商销售区域进行监控、合理安排销售队伍,维持市场销售网络。

3、若因特殊情况,经销商须通知公司销售部,由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备案后方可销售。

4. 各级经销商严格从指定地点进货,不得跨区进货。

四、其它方面

1、各级经销商应积极拓展销售队伍,对产品价格、包装等方面提出合理的建议并收集本产品或同类产品的市场信息,及时传递经营状况、销量、库存等信息至公司,与公司保持紧密联系。

2、经销商只享受销售产品的权利,无权仿冒、生产公司产品及其商标、包装。

3、经销商要维护公司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诋毁公司产品、声誉之行为。

4、经销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给他人,尤其是竞争对手,违者处以重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为树立全国统一品牌,增强品牌竞争力,公司规定各地经销商必须使用统一的产品名称、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包装、名片等VI系统信息。

6、经销商在当地电视媒体、路牌广告、展会等做宣传时,如先向总公司申请备案,得到批准后,可享受50%的报销,并将该款项做为货款回笼。

7、以上事宜如有不尽,经销商可与总公司另行协商。

以上《经销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销商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依次予以警告、罚款(每次发现一次罚款1-2万元人民币)、罚款三次的直接取消其经销权,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经销商管理办法》作为《销售合同》的附件,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销售合同》有冲突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本管理办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广东凯仕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